表面知名品牌上看,美國好像十分尊重多元主義,但在處理對外關系時,其內心深處卻有著一種把美國的制度和文化變成一種普世的制度和文化的沖動。
美國人將“好”的文化和制度“推己及人”的“救世”情結,深深扎根于基督教的“天命”意識。制度和文化的對外擴張通常被他們理解為是上帝賦予他們的“特殊使命”。
基督教是一個救世情結濃厚的宗教。在《圣經》中,由于“神愛每一個人”,所以不愿失去他的任何一只羔羊;100只羔羊中丟失一只,上帝也要把它找尋回來。耶穌對他的弟子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你們是世上的光”,你們的光應當“照在人前,讓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這種救世的使命感,使美國人的天性中有一種所謂的“傳教士精神”。
海權理論創始人馬漢在一個世紀前曾表示,擺在基督教世界面前的重任,就是將包圍著它的眾多古老的異域文明納入自己的胸懷,使其融入自己的理念之中。美國人相信,他們是“將全世界引向正確的宗教和自由的燈塔”,是世界的“解放者”和“救星”。他們也因此認為,自己擁有改變世界其他地方行為的權力和職責。
正如克羅卡特所言:“美國人的觀念幾乎完全是建立在自行發展起來的道德觀念基礎上的。他們相信美國例外論,相信美國肩負著為民主做樹立典范的特殊使命。一旦走到認為美國就是世界這種地步,種族優越感往往就冒出來了。”
對自身制度的道德自信,使美國人將自由民主制度和觀念看作終極的、普世的制度,是人類社會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價值原則。而基督教的“救世”情結,又讓他們把推廣這套“理想”的制度和價值觀作為自己責無旁貸的使命。于是,在全世界推進美國的自由民主制、用美國的模式改造世界,成為美國對外的一個重要目標。
羅斯福明確聲稱:“民主必將傳播開去,取代其他統治人民的方法。”肯尼迪滿懷激情地宣告:“應讓每一個國家明白,不論它希望我們走運或倒霉,我們將付出任何代價、承擔任何重負、克服任何艱難、支持任何朋友、反對任何敵人,以確保自由的存在和成功。”里根也曾鄭重保證,美國必將成為“自由的典范”和“希望之光”。2002年9月,小布什政府公布的《美國國家安全戰略報告》的開篇部分就指出:“這個國家的偉大力量必須用來促進有利于自由的均勢”,以“幫助世界變得不僅更加安全而且更加美好”。美國不斷地敦促世界其他國家效仿和跟隨美國的制度和價值觀,力求以此同化或消除國際社會中“異己”的成分。
北京大學國際關系學院王緝思教授也指出,以自由權利為核心的意識形態是美國霸權的主要思想基礎,而民主制是這套高度統一的價值觀的制度基礎;在對外行為中,它們將以美國民族主義的形式表現出來。
當宗教的排他性和普世情緒在部分人群中發展到極端狀態時,國家行為便表現為一種對道德普遍主義的極力推崇,對自認為適用于一切社會的政治制度和超越歷史、民族、文化傳統的普遍價值的強烈信奉。
這種宗教狂熱情緒體現在對外戰略目標上,就是前任美國國務卿賴斯所說的:“要在世界范圍內支持民主、結束暴政、把世界所有國家都改造成美國那樣的民主國家”。
里根曾揚言:“我們沒有權利顛覆一個民主國家,但是我們有權利顛覆一個非民主國家。”
奧爾布賴特在任職國務卿期間,宣布民主是為她指明方向的“北極星”,并于2000年6月邀請世界上所有民主國家在華沙集會。其間,不愿或不能向民主規則轉型的國家面臨的是孤立和制裁,甚至是美國的炸彈和軍隊。
小布什曾宣稱:“美國的國家安全戰略是建立在兩個支柱上的:第一根是促進自由、公正和人的尊嚴,即為結束暴政、推進有效的民主、擴展繁榮而工作;第二根是通過會集正在成長的‘民主共同體’來應對我們時代的挑戰”;“在我們這個世界中最終結束暴政的目標,是美國的政策……我們的政治家的目標,就是幫助創建一個民主的、良好治理的世界。”小布什將夏蘭斯基的《論民主:自由政府暴政與恐怖的力量》一書視為自己的“精神基因”和“思想哲學”,并稱此書為其外交政策的“思想基礎”。該書的核心思想正是:自由具有巨大的威力,可以將所有暴政社會改造成自由社會;只有自由社會才可能實現民主,只有民主國家才可以維持和平;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應該將推行自由與民主作為外交政策的首要目標。
美國人以拯救者的心態,迫使其他國家選擇民主和自由制度。他們從未停下來認真地問一問這些國家:它們是否需要這些東西。美國人確信,他們的價值是最道德、最有效的,如果他們不堅持讓這些國家選擇以這些價值為指導的政治體制,那么在道義上就是不負責任。這種可以被稱為“美國式的帝國主義”和“牧師原則”相混合的思維方式,在把自己的價值和制度強加給其他社會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讓美國人獲得了宗教意義上的道德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