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品牌網訊.現在有兩個選擇,一個是為了最大程度地提高就業機會和經濟增長而構建一項成本最低稅收最大的稅收政策;一個是所謂基于巴菲特法則的稅收政策。巴菲特錯誤的宣稱美國老板的稅率比他們的秘書還低,所以,巴菲特稅就是為了向富豪征收更高稅率的稅收政策。面對這兩個選擇,你覺得哪一個選擇更重要?
奧巴馬總統上周公布了退稅表。按照他的定義,奧巴馬總統自己就屬于富人一類,但是他的實際稅率不過20%多一點。他之所以能夠退稅,主要是因為奧巴馬把他收入的22%用于慈善事業,對此,我拍手叫好。與此同時,總統的善舉也顯示出一些有趣的地方,總統的行動說明無論他是用捐款的方式還是用投資的方式,美國人是有相當能力自己決定稅率的。
當我們捐錢給慈善機構,教會或其它一些有價值的社會事業,我們允許用捐款退稅。也就是說,政府從我們這里得到更少的錢,F在,美國總統和他所屬的政黨不厭其煩地告訴我們政府需要更多的錢,如果他們相信這個說法,那為什么他們允許慈善捐款退稅呢?
我認為原因就是大家不言自明的相信私人慈善機構和其它免稅團體在項目上花銷要比政府更明智和更細心。
我們可以做一個思想實驗。假定你捐款給符合法律規定的非營利組織,所獲得的不是退稅而是稅收抵免。也就是說,你每捐款一美元,你的稅務負債就會減少一美元。假設你每年收入五萬美元,經過計算你發現自己需要繳納一萬美元的稅,也就是你的收入稅率是20%。然后你就面對是交稅和捐款的選擇。你到底要給政府繳納多少稅?給非政府組織捐款多少?你覺得你的朋友和家人應該給非政府組織多少支持?
聯邦政府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約24%。支出的大部分用于社會保障、醫療保險、醫療補助和其它福利項社會福利項目。"自由支配"預算的部分約相當于國內生產總值(GDP)的9%,其中大約有一半用于國防開支。歷史上,除了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和內戰時期,直到1930年,聯邦政府通常花不到GDP的4%。憲法賦予聯邦政府很少需要開支職能,"共同防御"可能是最大的一項開支。直到1930年,各級法院將聯邦政府的行為約束在憲法的范圍之內,讓其不得越雷池一步。扣除聯邦國防開支,直到1930年,聯邦政府的預算都不過僅僅2%至3%的國內生產總值。
這意味著,大約四分之三的聯邦政府開支并非是憲法里面明文規定的。因此,我們應當自問:是否有一些更好的和損害較小的方式來完成政府包辦的事情?當然,答案是肯定的。許多智庫和其它私營部門出版了很多研究文章和著作表明民營部門在很多方面可以做的比公共部門更好。
讓我們回到了巴菲特的“百萬富翁”附加稅。甚至美國國會預算辦公室也說,巴菲特稅只會增加微不足道的稅收。此外,稅收經濟學家利用動態模型預測巴菲特稅收將會造成總體上稅收的損失。因此,總統和他的盟友現在不談巴菲特稅的效果,而把巴菲特稅說成是有利于增加稅務"公平"和減少收入分配差距。但是他們從來不愿意說明為什么30%或任何其它的數目更高的稅率是"公平"的,也無法解釋為什么那些工作更加努力,作出更大貢獻的人應該繳納更高比例的稅。
即使國會通過議案征收巴菲特稅,它對于國會議員也沒有什么太大影響。國會議員中的大富翁,如參議員約翰.克里和約翰.洛克菲勒四世,他們收入中大部分來自于免稅州和可以避稅的地方債券以及信托基金。國會議員一般都受到限制不能從事企業活動,所以,當然他們會決定增加對企業家的稅收,這種稅收就是資本利得稅,這種稅收是對將要致富的人征稅,而不是對一個已經成了富翁的人征稅。
大多數人,如學生,按照政府統計標準都是相對貧困人口。其實他們年輕時候收入較低,隨著年齡增長,經驗日益豐富,生產效率增加,他們收入也會隨之增加,但是當他們快要退休的時候,收入也開始下降,盡管他們可能積累相當的凈財富。政府通過增加資本收益稅和邊際稅率,使得大多數人更難以進入高收入階層,因此實際上是降低了工薪階層的社會流動。
所以,那些簽名聯署支持巴菲特百萬富翁附加稅的人,表明他們自己要么是對經濟無知,要么相信選民是傻瓜,看不透他們破壞性的游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