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商標及包裝等糾紛已持續數年。這一次是2014年5月7日,廣藥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廣東加多寶賠償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犯“王老吉”注冊商標造成的廣藥集團經濟損失10億元,同時加多寶在全國六家公司要承擔連帶賠償損失責任。2015年2月,廣藥集團申請將原10億元賠償金額變更為29.30億元。
上世紀90年代,加多寶租用“王老吉”商標。在2010年主合同到期后,廣藥與加多寶就“王老吉”商標問題產生諸多爭議。2012年,“王老吉”商標使用權被判廣藥集團收回。此后,雙方圍繞商標侵權、包裝、廣告語等爆發多達十余次訴訟。
對于本次案件,加多寶集團董事長辦公室總監馮志敏對騰訊財經表示,有書面證明、商業往來函件可以證明,加多寶的商標租賃行為,已按時足額支付許可使用費,侵權之說不合法、不合理;29億賠償數額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除了巨額索賠案,雙方在多地區還有多個訴訟進行中。
早在2013年5月,廣東省高院開庭審理廣藥與加多寶互訴紅罐包裝裝潢侵權糾紛一案,被外界視為“中國包裝裝潢第一案”。2014年12月13日,廣東高院判決紅罐涼茶裝潢權屬于廣藥集團。加多寶將此案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合并審理“紅罐案”。
2013年12月20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王老吉“被改名案”,一審判決加多寶敗訴。加多寶當庭提起上訴。2014年7月17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此案。
2014年10月23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中國罐裝飲料市場七連冠”歸屬案。
2015年7月29日,武漢中級人民法院就廣藥集團發布《揭秘王老吉之爭》廣告一案做出一審判決。加多寶勝訴扳回一局。
對于早前不太有利的訴訟結果,馮志敏表示,目前部分案件尚在二審階段,部分仍處于再審申請階段,(廣藥)所謂官司連勝、高額賠償等說法,都只是一方說辭;對于加多寶而言,官司的輸贏在紙面,贏得市場和消費者的認同更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