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頒布實施后,該法第二十五條“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的適用范圍和具體執行標準并不明晰,存在不同理解,致使退換貨成為消費投訴熱點。95%的網民對于網購企業落實“新消法”七日無理由退貨的情況“不太滿意”或“非常不滿意”。《新消法》依然是難得落施,成為眾多消費者投放的重點。
對于新消法的實施,網民都表示持懷疑的態度,因為網購不同于實體店購物,它是摸不著的,很多顧客反饋往往購物回來后發現問題,商家都是N多個理由拒絕,拒不承擔責任。網民對于《新消法》也表示觀望的態度。
網民可行使“有七日內無理由退貨”的權利,但商家是否真的實行,這又要打一個問號。
“七日內無理由退貨”不同于“三包”中的退貨規定,它保護的是消費者的“反悔權”。而網購屬于在線購物,見不到真實商品,因此在見到實物后,消費者不滿意就可以退貨的規定更能保護消費者的權益。而事實上,由于新規定對于適用范圍和具體執行標準規定得并不清晰,致使這一保護消費網購的有力武器很難發揮保護的功能。

網民“后悔權”形成虛設
記者隨機電話采訪部分經常顧客的市民,他們都表示不太了解網購“后悔權”,在消費的過程中遇到不愉快的事,往往也當是自己倒霉,不太會追究或者使用自己的“后悔權”。
部分網民還表示,由于不知道有“后悔權”因此,在買到自己不滿意的產品時,就放在家里放著算,從來沒試過退換貨。
而另一部分網民表示,雖然知道“后悔權”,但由于每一個商家的退換貨標準也不一樣,有的商家對退換貨有著很高的要求,連一個小小的包裝袋損壞了也要你賠,且商家也說在不影響二次的銷售的情況下才能給你退貨。這些都是商家自己定的,行業上沒有一個標準的規定。由于《新消法》標識不明確,致使網店商家鉆空子,造成消費者合法的權益沒能得到好好保護。為此,不少人認識網購的“后悔權”等于形同虛設一樣。
但是由于立法中仍舊存在不完善之處,因此實際操作中還有很多疑義,尤其是某些商品是否適用于無理由退貨以及退貨運費由誰承擔等方面。這也從另一個層面要求中國要加快針對網絡購物這一新興領域的立法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