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長江號稱照明狂人,1992年,吳長江來到廣東番禺,進入一家港資燈飾企業。
1994年即聯合七八人注冊了惠州明輝電器公司,總資本才10萬元。
不過到了1998年年底,吳長江聯合兩個高中同學湊了100萬元,成立惠州雷士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雷士成立的時候,珠三角區照明企業至少有3000家,沒有人注意到雷士的存在。但由于經營策略選定了專賣店模式,雷士的發展迅速壯大。
但在快速發展至2005年時,中國燈具十大品牌公司3個股東之間出現了嚴重的分歧,其他兩個股東認為,前幾年一直在投入,現在賺錢了應該分紅;而吳長江認為,企業做得還不夠大,賺來的錢應再投入!雙方互不讓步,股東之間最后攤牌!投票的結果是,兩票贊成,一票反對,吳長江出局!
他被要求領走8000萬元后徹底退出雷士。不過最后由于各供應商的支持,吳長江重回雷士,其他兩位股東退出。
今天發布的聲明,宣布吳長江將辭去在雷士照明的一切職務,顯示吳長江將第二次離開這家他所創立并已長大的企業,同時,“辭去一切職務”也表示,這一次,吳長江將徹底離開。其背后到底發生了什么,目前公司層面并未透露任何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