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廣東長晟企業集團自2003年開始非法侵占三申大廈經營權近十年,收取了租戶入場費、租金、管理費、停車場停車費近十億元。”三申實業董事長張森說。
在廣東省汽車客運站的北面,廣州火車站旁邊,站西廣場服裝批發城二號樓(又稱三申大廈)云集了全球中、低檔休閑服飾十大品牌的批發零售商,由于這里擁有巨量的客流及便利的交通,在全國的服裝批發起著樞紐的作用。
這是一棟黃金樓,也是一棟是非樓。”北京中瑞(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曉偉說。
十七年前,廣東省三申實業有限公司與廣東省軍區第二招待所合作興建了三申大廈,后幾經更迭,至今,三申大廈的所有權和經營權依然在司法爭端中。“廣東長晟企業集團自2003年開始非法侵占三申大廈經營權近十年,收取了租戶入場費、租金、管理費、停車場停車費近十億元。”三申實業董事長張森說。“十年間,三申公司因此遭受了重大的財產損害,幾近破產。”
據長晟集團綜合部人士介紹,三申大廈的所有權是廣東省軍區移交過來,長晟集團收回該大樓經營權是由于三申實業違反租賃合同在先。
這種行政劃撥完全無視下屬企業的權益,也沒有表現對合作方及合作合同根本的尊重。”張森對此表示,“站西公司成立時,其核心資產就是三申大廈,該公司已以三申大廈作為資產出資才擁有三申公司的20%股權!”
張森還稱,1999年,三申公司與站西公司的入股合作協議是排他性的,此合同生效后,之前的租賃合同皆作廢。站西公司再向三申公司收取高額的租金和滯納金毫無根據。
一份未執行的裁定書
這是一份2010年就已經由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裁決的裁定書,但是直到現在仍未能執行裁定。”2012年8月7日,張森拿著一份2010年2月份的法院裁定書說。
這是一宗歷時十年的糾紛案。早在1998年,三申公司因其承包人翁寶明詐騙罪,而被拖入一場債務糾
紛,需要向清遠市華僑旅游僑匯服務公司(以下簡稱僑匯公司)承擔3500萬元的連帶賠償責任。
2001年底,清遠中院查封和截留三申公司正在經營的三申大廈租金。2002年5月,清遠中院裁定將三申公司擁有經營權的三申大廈交付給僑匯公司管理使用17年,以17年的使用收益償還僑匯公司的債務本息約3500萬元。
在該裁定執行過程中,長晟集團的加入使該債務糾紛復雜化。長晟集團以其擁有三申大廈產權為由,向廣東省高院提出對清遠中院裁定執行的異議。
2002年底,清遠僑匯公司與長晟集團達成和解,由長晟集團協助三申公司向僑匯公司償還債務,償還期限為十年,僑匯公司將三申大廈的經營使用權交于長晟集團,交接時間為2002年12月10日,長晟集團以三申大廈首層和地下室作為抵押。
中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曉偉稱,僑匯公司的債務方為三申公司,與長晟集團無關,這次和解卻沒有知會三申公司,長晟集團無權擅自協助三申公司償還債務,也無權獲得三申大廈的經營權,屬于非法和解。
但是,依據此次和解,對三申大廈沒有投資的長晟集團取得了三申大廈經營權。現在,三申公司對僑匯公司3500萬元的欠款已經償還完,債權人僑匯公司同意將三申大廈的經營權交還給三申公司。”張森說。
此后,三申公司對此和解裁定提起上訴,請求清遠中院糾正執行錯誤,要求長晟集團將三申大廈經營權返還三申公司,并賠償三申公司多年來經濟損失5.76億元。
2010年2月,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上述長晟集團曾與僑匯公司達成的和解裁定,廣東省高院亦于2010年4月對該案立案進行執行監督。
我們一直都在配合法院的調解工作,但是對三申大廈的經營權是合法獲得的,三申公司要求5.76億元的賠償是站不腳的。”長晟集團綜合部人士說。
記者從清遠中級人民法院獲悉,三申公司提起申請要求長晟集團拒絕將三申大廈經營權退還給三申公司,清遠中院已于2010年12月開始,先后五次通知三申公司、長晟公司等有關方面到庭調解,皆未果!
據清遠中院了解該案的法官介紹,長晟集團對拒絕執行法院裁定提出兩個理由,其一是該集團屬省國資委的企業,其無權與三申公司和解;其二是長晟集團拒絕承認三申公司對三申大廈擁有投資權益和經營權。
歡迎轉載分享本文“服裝樞紐十年纏斗:未執行的裁定書”,轉載時請保留文章版權來源網址中國十大品牌網休閑服飾品牌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