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產品的公益特性誰來保障?成本如何監審?改革之后服務如何跟進?專家表示,明白曬出漲價的理由,制定調價的透明機制,才能避免“改革”淪為“漲價”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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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聲大合唱”:上漲多少才合理?
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多省市已展開階梯電價聽證會籌備工作。此前,水價、氣價調整的聽證會也在各地舉行。
隨著今年國內通脹水平整體回落,醞釀多年的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已經迎來了“窗口期”。但不絕于耳的改革聲中,一些“聽證會”幾乎成了“漲價告知會”。
國家有關主管部門負責人曾明確指出,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重點是理順價格關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引導資源配置的作用,并不能簡單地等同于“漲價”。
華東師大教授余南平表示,水電油氣等資源性公共產品與民生關系密切,其公益性的方面如何體現和保障顯然至關重要。制定階梯價格是一種有效措施,但在導致資源價格成本上漲的因素里,哪些該由市民分擔,哪些不是,上漲多少才合理,這些問題有待厘清。
調查發現,缺乏成本公開、成本監審機制,已成為一些資源類產品價格改革的主要障礙,只拿幾套漲價方案讓公眾選擇,這樣的“操作”明顯不利于改革。
抑制資源浪費:“高價”能否換來“優質”?
隨著資源緊缺度提升以及環保壓力加大,利用價格杠桿來抑制資源浪費,勢在必行。公眾關心的是,價格改革之后,企業的服務水平有多大改善?產品質量能否提升?
譬如,根據國家新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規定,水質指標由35項增加至106項,增加了71項。這一標準最遲于2012年7月1日必須實施。而從目前情況看,所有聽證會對于漲價的指向明確,幾乎沒有哪個地方,跟公眾說明有關服務提升的承諾。
國內油品質量升級的步伐也明顯滯后。我國輕型汽油車排放的國四標準,已于2011年7月1日開始實施,但相應的汽油標準實施時間卻是2014年1月1日。這意味著我國大部分地區的輕型汽油車,在達到國四排放標準后,還要長時間繼續使用品質較低的國三標準汽油。
“資源類價格改革遇到阻力,除了關乎民生,還與一些行業存在資源壟斷、缺乏有效競爭等問題有關。”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副所長鄧郁松認為。
改革關鍵:穩步有序、公平透明
來自權威部門及中國品牌網的消息顯示,我國現階段將“全面改革資源稅制度”及“完善原油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
申銀萬國[2.45 -1.61%]首席宏觀分析師李慧勇認為,要充分考慮基礎價格上漲帶來的連鎖反應。能源等要素價格改革必須堅持有節奏、錯峰式調價,不能集中漲價,更不能為了一次到位而漲幅過大。在調整的同時,應加大對弱勢產業和農業領域的補貼,以及完善困難群眾的生活保障制度。
專家指出,資源類公共產品改革必須穩步推進,前提是確保基本民生。
“透明的成本是贏得消費者理解的關鍵。”在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看來,發展中國家資源類公共產品價格改革要形成透明的定價機制、透明的企業成本和公平有效的補貼政策。